企业标准
备案号:370611G00225-2017 Q∕YOX
烟台奥翔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
Q∕0611YOX001-2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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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S-1900(系列专用) 防垢剂
烟台奥翔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发布
前言
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∕TI.I标准要求;
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,到期复审;
本标准由烟台奥翔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;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张忠诚。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LS-1900(系列专用)水处理药剂的产品分类、产品型号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储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有机物的植物秸秆、叶、杂草等(经生化“发酵”法)之提纯精品、缓蚀剂、分散剂与诸种(有机和无机)化学品相反应制成原材料,再经常温与有机、无机化学品相结合的复配工艺制成的LS-1900(系列专用)多功能防垢剂。
本标准适用于反渗透系统的(ROLS-1900A1)、超滤的(ROLS-1900A2)、纳滤的(ROLS-1900A3)的系列专用阻垢∕分散剂;适用于工业蒸汽锅炉炉内处理的(LS-1900B1)、热水锅炉(含采暖)水系统处理的(LS-1900B2)的系列专用除垢∕防垢∕防腐剂等;适用于电厂循环冷却水处理的(LS-1900C1)、工业冷却水处理的(LS-1900C2)、中央空调水处理的(LS-1900C3)、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的(LS-1900Ce)系列专用除垢∕防垢∕防腐∕防菌∕防生物粘泥∕防藻剂等,上述LS-1900(系列专用)水处理药剂,亦称LS-1900(系列专用)防垢剂(以下简称防垢剂)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1.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
GB/T 6678-1986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
GB/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
GB/T 16632 水处理剂阻垢性能的测定碳酸钙沉积法
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总局(2005)75号令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
劳动部劳锅字{1989} 11号文件《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规则》
3 产品分类
产品按有效含量的不同分为:浓缩溶液、标准溶液和固体粉末。
4 产品型号
L S — 1900 (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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∣∣∣┖───本产品专用使用产品序号(字母)代号。
∣∣┖───────本产品专用数字代号。
∣┖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本产品专用的“防垢剂”代号。
┖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本企业用产品专用“型号”代号。
5 要求
5.1 防垢剂应符合表1的要求: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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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1
项目 | 指标 | |||||||
LS —1900A | LS —1900B | LS —1900C | ||||||
浓缩溶液 | 标准溶液 | 标准溶液 | 浓缩固体 | |||||
外观 | 无色或黄色透明液体 | 无色或黄色透明液体 | 琥珀色透明液体 | 固体粉末 | ||||
有效(固)含量,%,≥ | 50.0 | 10.0 | 12~14 | 70~90 | ||||
密度(20℃),g/ cm³ | 1.3~1.4 | 1.05~1.10 | 1.05~1.10 | |||||
PH值(1%水溶液) | 10.0~11.0 | 10.0~11.0 | 8.5~9.5 | 10.0~11.5 (1‰水溶液) | ||||
阻垢率(Ca计),%,≥ | 99.96 | 99.96 | 99.99 | 99.99 | ||||
缓蚀率,%,≥ | 99.96 | 99.96 | 99.99 | 99.99 | ||||
防菌∕防粘泥∕防藻性能,%,≥ | 99.99 | 99.99 | 99.99 | 99.99 | ||||
分散力(与标准品比)∕%,≥ | 99.99 | 99.99 | 99.99 | 99.99 | ||||
适用的水系统 | 膜系统 | 膜系统 | 锅炉水系等 | 循环冷却水系等 | ||||
注明:(1)、分散力的测定按GB∕T 5550的规定方法进行测定。
(2)、粘泥真菌的测定采用“平皿计数法”进行测定。
5.2净含量
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总局(2005)75号令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
6 试验方法
6.1 外观
称取5ml产品放入无色透明的玻璃杯内,在非直射日光充足处,目测检查。
6.2 有效含量的测定
6.2.1 仪器和设备
称量瓶,¢ 50×30mm
恒温干燥箱
6.2.2 分析步骤
称量约5g试样,精确到0.0002g,置于已在105℃下质量恒定的称量瓶中,然后放于恒温干燥箱内,于105℃±1℃上干燥2h,取出于干燥器中冷却30min,称量。
6.2.3 分析结果的表述
以质量百分数表示的有效含量(W1)按式(1)计算:
W1=(m1/m0)*100%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(1)
式中:m1……………..干燥后试样质量,g,
m0……………..干燥前试样质量,g.
6.2.4 允许差
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,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大于0.2%。
6.3 密度的测定
6.3.1 仪器、设备
密度计:分度值为:0.001g/CM
恒温水浴:可控制在20±0.1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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玻璃量筒:250ml
温度计:0-50℃,分度值为0.1℃
6.3.2 分析步骤
将试样注入清洁`干燥的量筒内,不得有气泡,将量筒置于20℃的恒温水浴箱中,待温度恒定后,将清洁干燥的密度计缓缓放入试样中,其下端应离筒底50px以上,不得与筒壁接触,密度计的上端漏在液面外的部分所占液体不得超过2—3分度,待密度计在试样中稳定后,读出密度计弯月面下缘的刻度(标有读弯月面上缘刻度的除外),即为20℃试样的密度。
6.4 PH值的测定
6.4.1 仪器、设备
酸度计:精度为0.02PH单位,配有饱和甘汞参比电极,玻璃测量电极或复合电极。
6.4.2分析步骤:
称取1.00±0.01g试样,放入100ml容量瓶中,用水稀释至刻度,摇匀,将试液倒入烧杯中,置于电力搅拌器上,将电极浸入溶液中,开动搅拌。在已定位的酸度计上读出PH值。
6.5 阻垢率
按GB/T 16632规定执行。
6.6 缓蚀率
按劳动部劳锅字[1989]11号文件《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规则》附录二的规定执行
6.7 净含量
按JJF 1070规定执行
7检验规则
7.1 产品经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后方可出厂。
7.2 产品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
7.3 出厂检验
7.3.1产品须经出厂检验,检验合格出合格证出厂。检验项目为:外观、含量、密度、PH值。
7.3.2组批
产品按同一投料、同一配方、同一工艺生产出的产品为一批,每批产品不应超过10000㎏。
7.3.3 抽样与判定规则按GB/T 6678-86中6.6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。采样时先充分搅匀,用玻璃管或聚乙烯塑料管插入桶(或袋)深三分之二处采样,总量不少于500ml,固体样不少于1000g,混匀,进行出厂检验。净含量的抽样按JJF1070执行。若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可加倍取样,对不合格项进行(修)复检,若仍不合格,则判该批品不合格。判规按GB/T1250办。
7.4 型式检验
7.4.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b)正式生产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c)正常生产每年不少于一次;
d)停产半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;
e)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f)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;
7.4.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
7.4.3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00ml样品进行型式检验,净含量的抽样按JJF1070执行。若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可加倍取样,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,若仍不合格,则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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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品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。
7.5本标准数值的处理采用GB/T8170的修约值比法,先修约后比较。
8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储存
8.1标志
产品的包装桶(或袋)上应涂刷牢固的标志,内容包括: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名、厂址、商标、批号或生产日期、净含量、保质期、本产品标准编号。
8.2 包装
产品采用塑料桶(或袋)包装。
8.3 运输
运输时应防止爆晒、雨淋,防止碰撞并符合交通运输的有关规定。
8.4 储存
产品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里。在符合上述运输、储存条件下,保质期为两年。